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竹溪县丰溪镇观音岩电站扩容项目位于竹溪县丰溪镇桃花山村,引石甸河电站尾水发电,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径流引水式电站,隶属石甸河流。项目枢纽工程主要由渠首(渠首设在石甸河电站尾水处)及引水明渠道(全长64米)、压力前池与进水室、压力管道、厂房及厂区建筑、升压站等组成。项目于2012年完工,总装机容量500kw,引用流量0.715m³/s,利用水头67m,多年平均发电量15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2400h,项目总投资4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竹溪县丰溪镇观音岩电站
联系人:贺伟(联系电话:1387281829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十堰豪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桢
联系电话:13636216478
四、审批机关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联系电话:0719-272363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该项目在运营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该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企业生态、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什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环保验收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审批部门或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