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举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 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 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4. 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二、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接报单位:
省应急管理厅举报电话: 027-87360088
收件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360 号,邮编:430070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19-8119575
收件地址:十堰市柳林路15号邮编:442000
竹溪县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19-2722023
收件地址:竹溪县东风路138号 ,邮编:442300
竹溪县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