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竹溪林业局 | 规范简称 | 县林业局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单位性质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机构领导 | 连胜国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林业局全面工作,联系天池垭林场。 李文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有林管护、中幼林抚育、林长制、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小区建设收尾、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天然林保护股、管护总站,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八卦山林场。 罗祖奎 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机关值班,主管人事、人才、局机关干部职工纪律与作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文、党员下沉社区、履职尽责、精神文明、政务公开、统战、史志、保密、档案、卫生、群团、老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西关街返迁、二级单位财务审计、局机关财务审签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九里岗林特场。 谢守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网上问政、“八五”普法、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综治办、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防站、创森办,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标湖林场。 胡本松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精准扶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厕所革命”、河长制、林场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殡葬改革、经济普查、人民武装、人口普查、林业统计年报、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农村电子商务、安全生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林业基础报表,分管国有林场、国有林场管理股,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双竹林场。 柏国华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营林生产、营林技术、退耕还林、“三廊”造林绿化、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林业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分管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股、种苗管理站,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源茂林场。 邵际华党组成员、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自然资源确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森林资源(湿地)动态监测、林业站财务审批,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地办、稽查队、林业站、林调队、木材检查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岱王沟林场。 谢 青 总工程师、森旅投公司董事长,主持森旅投全面工作。主管林业发展规划、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对口协作、固定资产投资、护税协税、分管项目建设;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远鹏 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防火办,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望府座林场。 黄明智 正科级干部,负责林业系统保障房和林业局福利院建设遗留问题处理,完善验收、审计等工作及负责2019年度50套保障房建设收尾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内党建、党风廉政、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邦荣 综治办副主任、党办主任,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罗光春 四级主任科员、国有林场管理股股长,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 ||
职能职责 |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种苗站等林业系统各二级单位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指导全县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党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10、负责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筹集管理县级各项林业基金;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办公地点 | 竹溪县城关镇公园路1号编政编码:442300 | ||
联系方式 | 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719—2724317;传真:0719-2724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