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 规范简称 | 县卫健局 |
单位性质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领导 | 陈圣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联系县中医院,城关镇计生办、卫生院。 洪洲:副局长。分管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局内重大材料的审核把关,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爱卫办,县人民医院。 颜丽萍:党组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生协、规划与项目建设、信息技术与安全、对口协作、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和信息技术股,长峡管理局、林业局计生办,泉溪镇、丰溪镇计生办、卫生院。 翁茂应: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人才、科教、统战、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营商环境、环保、河湖长制、国家安全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事科教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蒋家堰镇、龙坝镇计生办、卫生院。 李蕾: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疾控局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史志、档案管理、保密、政务信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办公室、党办,中峰镇计生办、卫生院。 童佑铭:党组成员。分管健康竹溪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健康;健康帮扶、驻村帮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健康竹溪建设办公室、基层卫生股,县妇幼保健院,水坪镇、县河镇计生办、卫生院。 皮永辉: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工作,协助值班,负责重要材料的起草及审核把关,分管文明创建、老龄健康、老干部、无偿献血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办公室、老龄办,新洲镇、兵营镇计生办、卫生院。 龚太锦: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主持疾控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疾控股,天宝乡计生办、卫生院。 郭生荣: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审计、医保、卫生物价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财审股、会计核算中心,鄂坪乡计生办、卫生院。 刘世卓:党组成员。分管医政医管、平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中医药管理、国防动员、禁毒、医疗卫生应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政审批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医政医管股、县120指挥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桃源乡、向坝乡计生办、卫生院。 付全平:机关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医政医管、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中医药管理、国防动员、禁毒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先超:机关党委委员。协助分管驻村帮扶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文娟:机关党委委员。协助分管人事人才、科教、统战、无偿献血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汇湾镇计生办、卫生院。 | ||
主要职责 | 第一条 根据《竹溪县机构改革方案》《中共竹溪县委、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竹溪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规划,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竹溪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县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加强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一)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竹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督办各股室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公文起草、核稿、缮印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传递工作;负责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调度、公务接待、环境卫生、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综治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等监管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拟定全县卫生健康宏观政策与改革发展措施。组织全县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监督医疗机构落实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合理用药。 (四)财务审计股。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 (五)健康竹溪建设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红十字会、老龄健康股)。承担健康竹溪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健康竹溪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拟定全县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乡村、卫生先进单位的建设和考核工作;指导开展除“四害”等群众除害防病活动;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上级红十字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各项红十字会活动;承担县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规划和信息技术股。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组织并落实全县大型医用装备配备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共享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和技术指导;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网络建设、维护、更新及相关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监测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部门网络安全,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县地方病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食品监测评估股)。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负责落实以碘缺乏病、地氟病为主的各类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病防治的监测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收集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做好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追踪评价。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医政医管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县120指挥中心、中医药管理股、体制改革股)。拟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组织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精神病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处理上报,组织管理卫生下乡、国防动员、残疾人康复、巡回医疗、义诊咨询等社会性、公益性医疗服务活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广告的审查,广告证明、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审核。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医疗急救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指挥,统一管理和使用120医疗急救公共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与“110、119、122”等紧急救援组织保持联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社会医疗急救网络信息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转。开展急救医学、医学社会学领域的科研、培训及学术交流;拟定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和总结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定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贯彻落实省市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拟定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力量,实施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行动,反映计划生育群众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协会工作的指导,完成上级协会部署和同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承担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