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审计局职能目录

机构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389号
电话
0719-2726282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11:13:46

单位全称

竹溪县审计局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单位级别

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性质

正科级

机构领导

刘  颖  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联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审计局。

周天根  党组成员 副局长:履行机关值班职责。协助局长抓好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包括局量化考核)工作。主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绩效考核、深化改革、机关财务、思想教育、创先争优、妇女群团、人才、学习培训、档案、保密、统战、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六城联创、学法普法、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爱国卫生、史志、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国防及民兵预备役、安全、节能环保等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局。主持机关党支部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负责的西关街返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立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主管精准扶贫工作。分管扶贫驻村工作队。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  勇  党组副书记:协助局长抓好审计业务工作。负责“上审下”“交叉审”协调联系工作。分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志良  党组成员 工会主席:协助局长抓好审计业务工作。主管乡村振兴、农业与资源环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负责局工会、老干部工作。分管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8.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9.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10.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1.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外资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贸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