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目录

机构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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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72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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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09:38:00

机构名称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2号

联系方式

0719-2724701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划和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市场执法检查活动。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和部署,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职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审评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评审认证活动,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牵头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党政同责。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法规股。

(三)登记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股)。

(四)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告股)。

(五)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七)商标和专利管理股。

(八)标准和计量质量股。

(九)食品安全综合股。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十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三)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

(十五)财务审计股(人事股)。

(十六)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领导

明  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黄 云:党组副书记。负责党建、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干部作风、理论学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联管办公室(侧重党建、党风廉政、干部作风、理论学习方面),联系蒋家堰所。

万孝群: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值班,负责人事、财务、乡村振兴、档案、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党管武装、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督办、信息调研(舆论舆情)、提案办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联系向坝所。

谌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食品、餐饮安全和应急处置、粮食安全巡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联管创文和“六小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侧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城关所。

石 磊: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安全监管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西关街返迁、禁毒工作。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联系中峰所。

辛玉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标、知识产权工作。分管商标和专利管理股,联系新洲、泉溪所。

朱  锋: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河长制、生态环境、消防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监测、质量强县工作。分管标准计量质量股,联系水坪所。

段传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市场准入、深化改革、政务服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山川协作与项目资金争取、产业链、大健康产业、河道治理工作。分管登记和信用监管股,联系丰溪所。

赵唐勇: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负责广告和网络合同监管、六城联创、文明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禁渔禁捕、扫黄打非、互联网+监管、工青妇工作。分管个私协会、广告和网络合同监督管理股、创文和“六小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侧重文明创建工作),联系鄂坪所。

刘奇桥:党组成员。负责行政执法、法治教育、法制宣传、价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扫黑除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