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统计局职能目录

机构地址
县城关镇北大街72号
电话
272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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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 8:30-12:00 ;14:30-17:50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16:56:23

机构名称

竹溪县统计局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

8:30-12:00 ;14:30-17:50

办公地址

北大街72号

联系方式

2726456

主要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级、市级统计调查任务。

(三)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

(四)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部门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城乡住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文化产业、安全感、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劳动力资源、服务业、工业品价格、市场物价、旅游资源等专项调查工作。

(六)承担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审批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九)参与各乡镇目标责任的考核、评比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十一)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二)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十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局办公室

二、业务一股

政法股、社管股、综合股、核算股、工业股、能源股、社科股

三、业务二股

农业农村股

四、业务三股

投资股、人口股

五、业务四股

贸易股、服务业股

机构领导

局  长:唐国奎

副局长:刘胜文

副局长:郭承柱

总统计师:马菲菲

工会主席:陈逢明

党组成员:汤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