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0年01月20日 15:27:52
来源
县财政局
编辑
竹溪县-陈远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进行依次梳理核查,现报告如下。如对本年报告有疑问,请与竹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宾馆路69号,邮编:442300,电话:2726262)。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工作重点,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以服务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体系、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及时调整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形成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议、批准和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制度和规定,部署、安排和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和工作组织协调。

(二)加大规划部署、强化制度约束。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定《2019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形式等。同时还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一项信息公开制度。为明确组织分工、加强责任落实、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制度约束。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硬件支撑。认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成了《竹溪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竹溪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和更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做好涉及县财政局权责范围内的政务网站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正常运行。

截至2019年底,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还存在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重心停留在本职工作上,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设备利用程度低,可靠程度不高;政务公开内容比较简单、连续性不强、效率不高等短板和不足。

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同时,加强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将“阳光财政”理念深入每个干部职工的实际工作当中。二是加强设备建设和维护。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系统建设,建立定期维护机制,增强信息公开平台和设备可靠性。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照上级部门业务要求,结合机关实际,针对信息公开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县财政局公开人大建议答复函5件、政协提案答复函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