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0年01月20日 10:47:16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竹溪县-陈远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竹溪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xi.gov.cn)“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2726407)。 

一、概述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精神,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明白、干部清白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系统整体工作的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把政务公开列入“一把手工程”,在县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监督检查、机关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内部督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行政效能督察的范畴,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加强外部监督,坚持在办事窗口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三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把服务窗口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在登记大厅和国土所显要位置放置便民措施手册、政务公开手册、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等资料,免费提供查阅,做到“一次清、一纸清、一口准”。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充分发挥竹溪政府门户网站、竹溪新闻网、《今日竹溪》发布平台及机关档案室、行政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定点查阅场所作用,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警示,认真开展国土业务操作指导和原始登记档案免费查询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竹溪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2条,内容均为部门工作动态。局机关各股室发布各种公示公告共计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申诉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管理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组织机构有待完善; 

2、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各股室、国土所对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通过举办培训会、召开座谈、及网络学习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局原竹溪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sgl.zhuxi.gov.cn/)关停,原发布在该网站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公示公告、县局动态、各国土所动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无法获取进行统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级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注意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其他处理”项目:主要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注意: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编写说明: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时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的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写说明: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部分内容已经在第一部分“总体情况”中体现的,本部分可不予赘述。(参考《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管办发〔201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