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7日 15:49:06
来源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
编辑
竹溪县-水利局

2020年,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竹溪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有利的推动了竹溪县水利事业发展。

一、总体情况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条例》规定在竹溪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2020年全县河道采砂禁采期、禁采区及部分河道采砂许可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在竹溪政务网上公示;水利规费征收政策严格按规定,经上级审批后,在竹溪政务网上向群众公示;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上传至相关平台后,经审核后进行公示。涉水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求,进行财政评审、公开招标,中标公示等程序;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发布了《夏季防溺水安全告知书》,编制了小型水库四类责任人,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公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8

-2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45

14

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6

-5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须进一步转变思想,切实发挥信息传播对本部门工作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率;三是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发挥发挥政府部门服务民生、惠及民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