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天宝乡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了一定成效,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开展工作:
1、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职责,开展了人员业务培训。2、根据实际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指南》编制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天宝乡的工作实际,完善并公布了《天宝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天宝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天宝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天宝乡及时成立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同时以会代训,全年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专题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两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同时,进一步强化专兼职信息公开人员责任意识,使得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健全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公开目录,不断充实细化政务公开内容。为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乡积极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天宝乡年度信息报告》,理清事项,编制目录。按照既不漏项,又不越权的原则,对全乡的行政权力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重点理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项目,制定办事流程,编制职权目录,并将清理后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以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社会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天宝乡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采取张贴公告,微信群、QQ群发布信息,竹溪新闻网、竹溪政务网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主动公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九)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46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乡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亟待规范;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培训宣传促规范。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继续对全乡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三是强化督查促规范。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并适时通报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