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竹溪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有利的推动了竹溪县水利事业发展。
一、总体情况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条例》规定在竹溪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2021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竹溪县县乡两级河长名单、竹溪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竹溪县已(在)建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等群众关心的事项都按要求在竹溪政务网上公示公开;扶贫领域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公告,2021年度供水保障(水毁修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公示等均按照要求在竹溪政务网上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须进一步转变思想,切实发挥信息传播对本部门工作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率;三是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发挥发挥政府部门服务民生、惠及民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