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1日 11:02:07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
竹溪县-马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将竹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竹溪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原县安监局等8个部门13项相关职责组建应急管理局按照《竹溪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行政编制12名,现有行政编制26人,现有班子成员9人,全局总计42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东风路318号,联系电话:0719-2721667,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 姚运平。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发布灾情。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乡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 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建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委员会和17个专项应急管理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安全生产防范、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成县委、县政府抓统筹、县直部门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新格局。

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 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 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信息按要求在竹溪政务网公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上传至相关平台后,经审核后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需要细化和规范化,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县委、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灾害预警公告、突发事件处置、生产生活安全常识、防灾减灾常识等相关信息,强化政务公开,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