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泉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17:20:14
来源
泉溪镇
编辑
竹溪县-马培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以来,泉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应予以公开的信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及时到位。制定下发《泉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职能部门,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发布“疫情防控”“公益事业”“乡村振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信息。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规划信息、招考录用”“重大会议”等专栏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1条,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2条。

2.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经验交流。

()依申请公开情况

努力提高公开答复质量。贯彻执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转发国务院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和格式文书,指导相关镇直单位规范办理流程及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承办单位提交的答复初稿严格进行审查,确保答复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制度,要求文件起草单位初定公开属性并报县公开办审核确定。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摸清政府信息底数。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泉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性改版。围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信息。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于一体的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对确实存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部门进行整改。定期对各村、镇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通过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信息互动还不经常、信息公开内容存在局限性等问题,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拓宽公开渠道,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