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途径,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卫生健康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助力推进竹溪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质量发展,面对常态性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发挥政府信息作用。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结合实际,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内容,采取多种渠道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一是做好基本政务公开。根据《条例》要求,加大对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公布、卫生人员招考招聘、医疗机构审批、医疗行为抽查结果、疫情及突发事件等重大、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把网上问政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及时认真办理网上问政答复。三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动态,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明确责任股室,按时督促信息上报。二是根据政府办下发的情况通报,及时查漏补缺。三是按时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认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四是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简报、社会活动日等形式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卫生健康公文、领导讲话、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截至2022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县卫健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还有点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与社会各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2、2022年通过竹溪县政务网公开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