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泉溪镇实际,编制并发布泉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分为六部分,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泉溪镇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同时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单位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及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继续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泉溪镇不断完善,制定下发《泉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职能部门,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发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法制宣传”等重点信息。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工作动态、工作流程、政策宣传”等专栏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经验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努力提高公开答复质量。贯彻执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转发国务院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和格式文书,指导相关镇直单位规范办理流程及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承办单位提交的答复初稿严格进行审查,确保答复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制度,要求文件起草单位初定公开属性并报县公开办审核确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旧的信息和内容及时进行清理完善、更新。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机构职能、法律规章、工作动态、决策信息、人事信息和其他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坚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摸清政府信息底数。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泉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性改版。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信息。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于一体的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对确实存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部门进行整改。定期对各村、镇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通过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消息上报不及时。
2、信息公开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并将所学的知识熟练运用到政务工作中。
2、强化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各项新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
3、加强督导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