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竹溪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大力宣传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等水利政策为重点,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及时做好申请公开,规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中,修订《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及时更新补充,定期进行检查,形成统一出口、各负其责、定期检查、规范服务的工作格局。根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围绕工作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要求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公开,发布了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地址及电话、传真等方式,扩大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各股室单位按照要求,审批的所有文件,必须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履行审批手续,对新闻的内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所有需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由各股室填报《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审批表》,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值班领导签字审核后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建设,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宣传水利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缺乏全面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需要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导致信息公开范围不广、数量不大、效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全面性。进一步把水利的决策、规划、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加强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应用,适应公众的信息获取习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推送到公众视野。三是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做到股室协同,管理员定时自检,及时发现并整改政务公开过程中的不足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