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撰写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17:32:21
来源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
竹溪县-李晓雯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至202412月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卫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问题,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保障公众在卫生健康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发挥政府信息作用积极助力推进竹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结合实际,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内容,采取多种渠道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一是做好基本政务公开。根据《条例》要求,加大对卫生人员招考招聘、医疗机构审批、医疗行为抽查结果等重大、重要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把网上问政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及时认真办理网上问政答复。三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动态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跟踪督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强化跟踪管理,督促按时上报信息二是强化质量管理。根据政府办下发的情况通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通过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机构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部门预(决)算、奖扶对象等内容。截止2024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县卫健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不够主动。对照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还有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和卫生健康知识科普等信息公开内容不多,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审核把关不够严谨。信息发布中存在文字表述不规范,标点符号错误等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2.2024年通过竹溪县政务网公开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