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741792287/2021-078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15:00:5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号
溪政办函〔2021〕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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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竹溪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县级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本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的公开。

(三)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定发布全县各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目录中的政策性事项,都应实行预公开,将决策草案、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为保证民意采纳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还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于民意集中却未采纳的意见,应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不断深化会议公开工作,对于涉及民生、改革的重大决策事项,应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一年不能少于2次),审议结果应及时公开。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关于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等精神,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群众普遍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全记录、执法过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以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执法全过程,严格记录归档,加强督促检查。

(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和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

(七)财务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处理,物资和设备采购程序,标准,计划和办理结果,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招待费用的开支情况。

(八)人事、廉政公开。包括干部任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奖惩、公务员招考录用、公务员选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班子廉政情况。

(九)群众反映的办理情况

(十)其他应当公开的重大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要严格落实好《竹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是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并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全方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升级。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五是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在各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中心、室)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指导村级做好政务公开。

(二)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管理。县融媒体中心要上下联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竹溪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更新机制,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本单位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的内容保障工作,根据更新频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子栏目的更新。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及时,所有公开的内容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依申请公开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网上问政、领导邮箱、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收集社会关切热点。要完善投诉、咨询快速反应回复机制,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对利企惠民、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等堵点痛点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回应。发生重大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权威发声,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良好的公众形象。

(五)建立健全督办检查机制。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办检查,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更新频率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合适位置开辟专栏,每月进行通报更新,促进全县政务公开水平提高和政府公信力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有专人具体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发挥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的桥梁作用,并督促完善本单位工作机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按年度重点内容和要求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与县融媒体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支持配合县融媒体中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年底进行考核打分,作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附件:1、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附件:竹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