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健康竹溪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人民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培育适合我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新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率、致残率,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医疗负担增长,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稳步推进“健康竹溪”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强化健康生活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引导全民参与,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降低社会和个体风险,全面推动和促进竹溪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延长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从而实现减少发病、减轻疾病负担、降低危害、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支持性环境建设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村)覆盖率2022年达30%以上,以后逐年增加5%;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2022年每类不少于5个,以后每年每类增加2个以上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健康企业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爱卫办、县卫健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县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或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在社区(村)设立包含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项目的自助式健康检测点,2022年覆盖率达30%以上,以后逐年增加5%;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2022年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10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覆盖率大于50%,以后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100%,设备完好率达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大于30%。(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以上,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旅局、县科经局、县妇联、团县委)
7.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大于4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旅局)
8.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全县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创文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9.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0.降低吸烟率,2022年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以后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加快体系整合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二级以上医院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慢性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以上医院每年接收上级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收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深化健康教育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以提高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活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
2.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覆盖率达100%,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达4次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4.成立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5.鼓励社区(村)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村)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村)覆盖率≥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四)规范慢性病全过程管理
1.规范开展相关健康体检,提高体检率。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覆盖率≥5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
2.积极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基层医疗机构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70%;医疗机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以后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规范疾病过程管理和健康教育。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55%;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全县12岁儿童患龋率<25%。(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6.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7.中西医并重,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以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9.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五)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规范开展各类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县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六)拓展防控特色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实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项目3项以上、创新特色案例2个以上、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十堰市被推广2项以上。(责任单位:县慢创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制定《竹溪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递交《竹溪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承诺书》,成立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陈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太锦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召开启动大会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发动、试点宣传、开展慢性病防控人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基线调查及落实阶段。由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机构收集分析居民基本卫生资料,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对慢性病患者进行专项筛查,完成基线调查及社区诊断报告。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各项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各乡镇工作人员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阶段:干预阶段。由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机构对慢性病患者以及高危对象采取定时、定人、定期上门交流等方式,实施健康教育等综合性行为干预措施;组织周期性健康体检、健康行为指导,对患者进行心理指导(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心理处方),纠正其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烟控制食盐摄入、体育锻炼等干预工作。
第四阶段:评估验收阶段。组织专班对居民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摄入量、居民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慢性病规范诊疗和控制率等综合行为干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慢性病防控工作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撰写示范区工作总结,做好迎接评估的有关工作。
第五阶段:巩固阶段。巩固活动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幸福指数全面提升。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竹溪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有序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由政府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报告工作小结,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做好本部门信息上报工作,会后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在各类媒体上广泛宣传,形成全县动员。
(三)加大经费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是重大的民心工程,是“健康竹溪”建设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健全投入机制,县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提高防控水平。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创建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强化指导督办。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形成专班,对各地各部门慢性病防控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办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通报表扬。对进度缓慢、工作开展不积极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规范收集资料。各单位要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收集本单位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相关资料。县疾控中心作为慢性病防控技术指导机构,负责收集各单位2020—2023年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建设资料,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慢地病防治科。联系人:明安政,联系电话:13597855751,QQ:277345283。
附件:竹溪县创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责任清单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