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给“8.20”专案组及毛新宇等同志荣记三等功的决定

索引号
741792287-2019-00007
文件类型
决定
发文单位
竹溪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溪政发〔2019〕1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14:44:0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9820日,城关镇柯某家中被盗115万元现金。警情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8.20”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攻坚。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发扬英勇顽强、持续作战、不怕吃苦的精神,主动发力、转战南北,历经九天九夜艰苦侦查,成功破获十堰市历史最大现金盗窃案,并带破多起盗窃案。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8.20”专案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毛新宇、左自泉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

县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广大干部学习他们优秀事迹和优良作风,开拓创新,克难奋进,勤奋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