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文件更新超期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
741792287/2025-09928
文件类型
说明
发文单位
竹溪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11:32:56
效力状态
有效

因规范性文件需经过合法性审查,由县级司法局备案后发布,全县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数量相对应。根据“精文减会”有关要求,今年以来,竹溪县人民政府减少了相关文件的印发,故2024年1月以来,我县未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特此说明。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