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竹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5-12186
文件类型
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单位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08:43:00
效力状态
有效

2024年,竹溪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决扛牢守护“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重要政治责任,推动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毫微必争”。一是聚焦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和主要隐患,统筹各乡镇各部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贯穿全年不放松。二是堵疏结合推进秸秆禁烧,统筹25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促重点乡镇购买30余台秸秆粉碎机将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采取生态环境局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立案查处4起。三是持续抓好扬尘污染治理,以生态环境局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开展指导检查,督促5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四是抓好移动污染源管控。全县范围内企业、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车辆号牌应上尽上,并不定期开展尾气达标排放检测;加快淘汰老旧重型车辆进度,以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对冒黑烟货运车辆开展联合执法。五是强化工业废气治理。督促指导3家砖瓦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对1家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不到位的涉气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以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巡查,指导8家重点涉气企业严格落实限停产等减排措施。2024年竹溪县PM2.5平均浓度为25.3微克/立方米,较2023年同期下降2.1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23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标率98.6%,全省排名第5,全市排名第1;空气质量指数全省排名第7,全市排名第2。

二、保水护水措施落地见质见效。2024年1-12月,国控新洲烂泥湾、双岔断面、市控泉河口断面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省控鄂坪水库库心、市控汇湾河口达到Ⅰ类标准。特别是国控双岔断面、竹溪河阎坝断面水质对比2023年度已保持稳定达标。

1.重点支沟治理推进扎实有力。一是成立竹溪县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统筹重点支沟治理工作,完善“周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项目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组织专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重点支沟治理台账,科学编制一沟一策方案,累计投入4792.9万元完成第一批次16条和第二批次22条重点支沟治理。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系,压实三级支沟长责任,充分调动村干部及群众参与,层层压实管护责任,累计开展支沟巡查1200余人次,日常巡查整改各类问题80余处。

2.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效应明显。试点已完成项目总投资12033万元,其中政府投入3800万元,社会投资8233万元,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总额比例为1:2.2。政府投资主要用于河道及支沟整治、农村人工湿地、厕改、生活污水管网修复延伸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通过优化生态环境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产业,目前蒋家堰镇茶叶、农文旅和中峰镇贡米、中观有机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等产业发展迅速,2024年累计完成总产值30687.11万元,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的阶段性成效。

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大幅提升。一是以岗位大练兵为抓手,持续提升队伍执法水平。以“零容忍”的高压势态,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打磨执法办案能力,探索联合执法监管路径。(全年立案25件,其中露天焚烧秸秆4件、畜禽养殖6件、砂石料加工项目6件、工业企业5件、餐厨垃圾处理项目1件、污水处理厂1件、医院1件、砂石料加工项目1件,下达罚款106.299万元。已办理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6件,行政拘留6人,查封扣押案件1件。)二是以树立企业守法意识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合力。组织全县30家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共60余人召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培训会,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卫健、应急、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府检协作工作站;联合多单位召开十巫南高速公路各标段及砂石料加工点环境问题整改帮扶会,通报问题并指导整改。三是建好用好水质保障分中心,统筹部门联动扎紧水生态安全防线。充分发挥水质保障分中心“1336”平台系统效用,对日常巡查、群众来访、上级交办、系统预警的执法线索及时予以交办,县纪委监委主动参与督办,实现县域内涉及水质保护问题线索发现、整改全过程闭环监督。

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行之有效。一是提前谋划排查隐患。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前,扎实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形成上级反馈清单问题68个、自查清单问题40个,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办落地落实,形成县“四大家”领导参与支持,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县上下共同发力,做到问题排查无死角、整改落实无盲区。二是高位推进补齐短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实地,盯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698亿元,推进重点流域和支沟整治、县乡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生活污水管网延伸修复等工程,流域内污水收集率从35%提升到85%。三是信访投诉用心处置。坚持以提升满意度作为环保信访处置工作的最终目标,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投诉件,积极邀请当事人参与调查处理过程。2024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共计149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8%。四是全力配合抓好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期间,竹溪县共收到交办信访件10件,全部办结并销号,督察期间共责令整改企业9家、立案查处企业5家。五是责任追究毫不手软。对履行环保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不力的15个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五、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理念践行渐深。一是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监管服务,2024年共通过5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否决2个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新落地生态产业企业2家。二是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既要体现“力度”,也要展现“温度”,2024年已办理7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例。三是结合竹溪县建设“一城四地”战略规划,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作用,助推产业发展绿色转型,2024年推动绿色转型退出高耗能化工企业6家。四是成立竹溪县水源保护公益基金会,募集资金260万元,每月组织142支志愿服务队开展“缘溪行”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2025年,竹溪县将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大力提升支点建设生态承载力,加快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