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和《关于国烟批复帮扶项目的函》(溪人烟振兴办[2022]36号)文件精神,拟拨付竹溪县十五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490人,补贴金额998676元。
根据政策规定,现对拟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19-2729862。
附件:竹溪县国烟稳岗就业帮扶基金拨付名册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