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开信

索引号
741792287/2026-065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16日 13:57:56
发布机构
竹溪县应急委办公室、竹溪县公安局、竹溪县应急管理局、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增添节日气氛的传统习俗之一。在欢庆佳节的同时,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规定,在指定区域燃放。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我县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场所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请在允许燃放区域,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户外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二、购买合格产品,从正规渠道购买。

请务必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请认准产品包装箱上的登记标识码,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超标、伪劣、假冒产品。

三、安全文明燃放,注重自身与他人安全。

燃放前请认真阅读产品燃放说明,按照说明书要求安全操作。燃放时应注意周围环境,远离楼宇、阳台、窗户,避免火星窜入引发火灾。未成年人燃放时,务必在成年人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切勿将烟花爆竹投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窨井盖等。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时,切勿立即靠近探头查看,应等待足够时间后再用浇湿的木棍等进行妥善处理。

四、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燃放时请妥善保管好火柴、打火机等点火源。燃放后,应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并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再离开,防止遗留火种引发火灾。春节期间,请各家各户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屋顶的可燃杂物,关好门窗,共同防范火灾风险。

五、倡导移风易俗,选择绿色环保庆祝方式。

我们鼓励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张灯结彩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减少环境污染,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环境。

平安是金,祥和是福。保障公共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安全文明燃放,共度平安春节!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全县人民致以节日的诚挚问候和美好祝福!祝愿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平安顺遂!

竹溪县应急委办公室

竹溪县公安局

竹溪县应急管理局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