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溪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索引号
741792287/2026-226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年06月11日 10:09:50
发布机构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相关规定,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竹溪县住建局推荐,选取了城区范围内条件比较成熟、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前期物业(十堰泰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金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作为竹溪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对象,对这三家公司2025年度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竹溪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

二、被监审单位

十堰泰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丽颐园小区)

十堰市金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门新天地小区)

十堰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新界中心小区)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竹溪县3个住宅小区2025年度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平均单位成本为1.07元/平方米·月(其中电梯单位运营成本0.14元/平方米·月)。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