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相关规定,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竹溪县住建局推荐,选取了城区范围内条件比较成熟、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前期物业(十堰泰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金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作为竹溪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对象,对这三家公司2025年度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竹溪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
二、被监审单位
十堰泰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丽颐园小区)
十堰市金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门新天地小区)
十堰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新界中心小区)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竹溪县3个住宅小区2025年度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平均单位成本为1.07元/平方米·月(其中电梯单位运营成本0.14元/平方米·月)。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