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要求,为做好竹溪县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高效落实,保障国家助学政策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及申贷条件
(一)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信用贷款,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甲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为借款合同乙方)负责贷款发放,竹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借款合同丙方)受托办理本地相关业务。
(二)申贷条件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
3.入学前户籍为竹溪县,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在校学费、住宿费等基本就学开支;
5.遵纪守法、信用状况良好;
6.本年度未申请其他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若借款学生父母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近亲属担任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竹溪县;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竹溪县,应以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准,到相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1000元—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1000元—25000元。贷款资金优先抵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在校日常生活开支。
2.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计息规则: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设置5年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仅需偿还利息,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提前结清全部贷款。
4.特殊情形处置:学生退学、开除学籍等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须在10个自然日内到县资助中心报备,并按要求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学生姓名、身份、就学信息发生变更,须及时到窗口办理信息变更,逾期未变更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借贷双方自行承担。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与预申请(5月-6月)
向所有相关高中毕业生发放《助学贷款操作指南》宣传册,还通过家校群发送政策短信,做到宣传无死角。6月开展预申请,预申请是为准新生提前开展的贷款资格认定,用于提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和信息采集,提升受理效率,预申请对象主要包括:高中学段曾获国家助学金的应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确认高校学籍后,可免认定程序直接申请贷款。
(二)在校生续贷指以往获得贷款今年继续申请,优先远程办理,无法远程办理的可现场办理。
1.远程续贷
续贷远程办理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已办理往年贷款电子合同、由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学生关键信息未变更、自备安装了指定APP的手机。办理流程:①登录在线系统或APP,更新信息并提交续贷申请;②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APP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③认证成功后返回系统提交申请,待县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2.续贷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①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登录在线系统或APP,更新信息并提交续贷申请及声明;②任意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③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经办人指导签订电子合同(代签须注明代签人);④领取借款合同副本及带“回执校验码”的《受理证明》,由学生交至高校资助部门确认回执。
(三)首贷流程
1.网上申请: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相关界面办理。预申请学生可直接填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2.现场办理: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大学新生另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另带学生证原件(或PDF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往现场办理。若借款学生父母均常年在省外务工,借款学生提交申请时可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邀请共同借款人在线签署授权委托书,完成授权后,借款学生可自行到现场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非预申请学生需要先注册提交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按照家庭经济情况准备对应佐证材料,佐证共分五类,分别是家庭收入低负担重、家庭成员有大额医疗开支、家庭遭遇灾害或变故、在校学生获得过国家助学金、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还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评估调查表》,工作人员核查材料和资格,核查无误即可办理;若无法提供佐证材料,工作人员会结合实际酌情处理。
3.贷款谢绝受理程序:为落实精准资助要求,防范不规范放贷,不符合贷款资格的申请要严格执行谢绝受理程序。对现场无法提供佐证、经面谈疑似不符合困难条件且无法说明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发送电子版佐证材料,补充完备的予以办理;未按时补充的,需要联系申请人毕业院校或村居委会核实家庭情况,仍无法佐证的,要再次和申请人沟通核实;核实后确认不属于困难家庭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前告知申请人申请不予通过;对未纳入预申请且经核实不符合资格的学生,不予受理,防范违规放贷。
三、温馨提示:
(一)材料审核通过,甲方签订合同离开前,需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一份、《交通银行服务指引》一份。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将受理证明或回执校验码交至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务必关注学校录入回执情况。
(二)所有借款学生签订的电子合同都是预签合同,预签不代表办理成功,若审核发现不符合资格将不予通过,最终结果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为准。
(三)签订电子合同后,系统会自动开立助学贷款账户,用于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
(四)涉及学业变动、休学入伍等情形需要变更就学信息或还款计划的,须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手续。
(五)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相关工作人员骗取钱财,请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若遇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竹溪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时间
全省各地现场受理和远程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月1日(周三)至9月15日(周二)期间的工作日。为方便群众,秉承“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我县推行高峰期贷款受理有序分流措施,实施错峰受理,按乡镇“先续贷、再首贷”错峰办理贷款,分为两种形式:
1.网上办理(续贷):7月1日--9月15日。
2.现场办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大学新生首贷8月3日----9月15日
时间 | 乡镇顺序 |
8月3-5日 | 龙坝镇、中峰镇 |
8月6-11日 (双休除外) | 城关镇 |
8月12-17日 (双休除外) | 蒋家堰镇、县河镇 |
8月18-21日 | 水坪镇、汇湾镇 |
8月24-26日 | 新洲镇、兵营镇、天宝乡、泉溪镇 |
8月27-31日 (双休除外) | 鄂坪乡、丰溪镇、桃源乡、向坝乡 |
9月1-15日 | 录取通知书晚到学生 |
3、现场办理地点
县教育宾馆西侧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城关镇人民路2号),咨询电话0719-2731154。
竹溪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