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规定,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按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要求,对2021年-2025年过渡期漏发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按每人300元标准补发当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按各地摸排上报的数据,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核。过渡期共漏发855名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256500.00元,现对拟享受补发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6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7779、2726337。
附件:2021年-2025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查漏补缺补发名册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2021年-2025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查漏补缺补发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