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竹溪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印发时间
2025年4月7日,以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竹溪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溪政办函〔2025〕6号)。
二、制定背景
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是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促进相关部门间协作配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而设立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十政办函〔202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经征求20个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县市场监管局拟定了《竹溪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三、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安排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收集汇总各乡镇、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报告。
(五)分析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六)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及相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决定情况,进行指导评价。
(七)收集、分析、整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按程序及时发布;调查处置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八)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业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20个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五、组织结构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的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频率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七、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竹溪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9-272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