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竹溪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741792287/2026-0133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竹溪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10:20:00

为规范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数据局牵头制定了《竹溪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近年来,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为避免在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复建设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影响政务信息化项目整体效能的发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九章三十三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

第一,明确项目范围与管理机制。《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定义和范围,拟定了县数据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协同参与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二,规范项目论证与规划流程。《办法》要求各单位编制项目计划时,内容需涵盖项目实施依据、需求分析、建设内容、数据共享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县数据局每年8月征集各单位需求,编制次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县政府审定,形成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县财政局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规划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安排资金保障。

第三,强化技术评审与审批要求。《办法》规定了项目评审的五个环节(方案编制、申报提交、初审反馈、技术评审、修改报备),明确了评审时限和要求,特别强调了项目必须符合“统筹规划、集约发展、信息共享、数据融合、业务协同、安全稳定”的原则,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项目材料将反馈给主体单位进行修正。

第四,明确禁止建设情形。《办法》列明了八类原则上不得建设的情形,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加强项目实施与验收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变更、质量保证、运行维护和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规定了项目验收必须提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情况、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材料,确保项目真正发挥实效。

三、《办法》对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哪些积极影响?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有效助力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发挥实效,有以下积极影响。

一是避免重复建设。通过规范项目规划和评审的流程,有效避免各单位重复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通过明确评审流程和验收标准,引导各单位科学论证、规范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化项目真正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是强化安全保障。《办法》将信息安全、商用密码应用等要求贯穿项目全过程,从关键环节上保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