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全县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均可享受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015年至2020年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助(含务工将补)的不再重复申报享受。
经个人申请,全县各乡镇、农(林)场、十八里长峡管理局汇总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全县259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对拟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名册见附件),如发现有不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人,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电话0719-2726337.
附:竹溪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名册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竹溪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名册.xls